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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註冊組長 - 行政公告 | 2019-07-01 | 點閱數: 969

一、說明: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今年新增國小因霸凌、性別平等或其他確有與其他學生不同班之需求者申請。

二、申請方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由法定代理人(家長)至本校教務處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,經學校編班委員會議審核通過後,由學校於編班系統

       註記為不同班。

三、申請時間:請有此需求者務必於108712日前填寫申請表並提出申請,逾期將無法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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