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按 114 年 9 月 18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,修正重點 包含「增訂身心調適假」、「公務人員初任當年給予最低 3 日休假」、「放寬轉(調)任、再任公務人員年資未銜接 者之休假核給規定」等,其中身心調適假配合世界心理健 康日自 114 年 10 月 10 日施行,其餘條文則預定於 115 年 1 月 1 日施行。
二、復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 31 條規定:「(第 1 項)受訓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,得請事假、病假……及休 假日數應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,未滿半日者以 半日計,超過半日未滿 1 日者,以 1 日計。請假超過之日數 仍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。……(第 5 項)其餘實務訓 練期間之請假規定,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。……」爰此,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間之請假, 請依旨揭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間比照公務 人員請假規則辦理說明」辦理。
本校午餐
2025-12-07
午餐
資訊
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及羊奶、蛋、堅果類、芝麻、含麩質穀物、大豆、魚類、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